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所需手续,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2022年原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 本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 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及委托加工各种原材料 |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400,000 | 400,000 |
总计 | — | 400,000 | 400,000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有关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