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19028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2019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方润刚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山东省章丘鼓风机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由于行政区划变化,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不变。因此,方润
刚先生提议将《公司章程》中“第五条公司住所:山东省章丘市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
首”修订为“第五条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并提
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
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下午15:00
至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
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
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8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2019年4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
大道东首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股份 148,709,45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47.6633%。
(二)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2,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99%。
合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 15 人,代表股份 148,771,55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47.6832%。
(三)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
2
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1,757,7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97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1,695,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95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2,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99%。
(四)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77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5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77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5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77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3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5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77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5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77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5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442,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2,442,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方润刚先生、方树鹏先生、王崇璞先生、刘士华先
生、张迎启先生、沈能耀先生作为关联人,其所持的公司股票,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77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5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 2019 年年薪》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77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5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77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5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
表决结果:同意 148,77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5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77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5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77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5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771,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1,75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6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相关述职
报告全文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
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