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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鼓:关于监事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8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新全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刘新全。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职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新全监事会主席126,6500.0431,0000.01
合计126,6500.0431,0000.01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刘新全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1,0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份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股东减持承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券交易所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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