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以岭药业:独立董事对七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9

作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计划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择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每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本次超短融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由本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前述事项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七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骁悍: 王 震:

高沛勇:

2020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