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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记科技: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0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0-159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董事卞大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0年6月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卞大云先生计划在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000股(包含本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在此减持计划期间内,卞大云先生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卞大云先生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000股(包含本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6%)。

近日,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卞大云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和《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卞大云先生前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期满,并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减持本公司股份。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卞大云先生的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卞大云先生计划在自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000股(包含本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6%)。2020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对卞大云先生减持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1、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卞大云先生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卞大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

2、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和进展情况披露。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未实施,不存在与前期已披露的相关减持意向或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二、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1、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1卞大云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00,0000.025%

2、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数量、比例、减持方式:

序号姓名计划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含)(股)】计划减持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
1卞大云25,0000.006%2018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

(3)减持价格: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期间: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内不减持)。

3、股东相关承诺及规定

卞大云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以上承诺均按照承诺时点的法律法规进行出具,实际执行中将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进行办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卞大云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并且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卞大云先生在发送给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中,明确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业务。

4、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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