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与表决情况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琴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2020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3、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除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激励计划外,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年1月14日为授予日,授予217名激励对象共计566.5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向2020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0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