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10:00,在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应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20年8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原董事会秘书关欣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