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0-07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大连电瓷 | 股票代码 | 00260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关欣 | 杨小捷 | ||
办公地址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辽河东路88号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辽河东路88号 | ||
电话 | 0411-84305686 | 0411-62272888 | ||
电子信箱 | zqb@insulators.cn | yangxj@insulators.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16,710,253.56 | 302,990,159.59 | 70.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9,952,935.35 | 12,955,536.34 | 439.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6,289,243.09 | 9,222,620.01 | 618.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0,058,496.51 | -13,136,967.06 | 633.2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17 | 0.0318 | 439.9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17 | 0.0318 | 439.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2% | 1.45% | 5.8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32,162,524.04 | 1,350,328,030.80 | 6.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85,630,641.86 | 920,567,654.64 | 7.0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96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03% | 93,830,000 | 0 | 质押 | 39,850,000 | |||
刘桂雪 | 境内自然人 | 8.01% | 32,623,754 | 0 | |||||
周忠坤 | 境内自然人 | 4.82% | 19,625,944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34% | 5,443,200 | 0 | |||||
吴能达 | 境内自然人 | 1.05% | 4,278,389 | 0 | |||||
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2% | 2,135,000 | 0 | |||||
刘春玲 | 境内自然人 | 0.30% | 1,219,400 | 0 | |||||
刘建风 | 境内自然人 | 0.29% | 1,190,800 | 0 | |||||
马楚雄 | 境内自然人 | 0.28% | 1,142,300 | 0 | |||||
施国荣 | 境内自然人 | 0.28% | 1,139,2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刘建风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10,000股,通过个人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80,8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9%;公司股东马楚雄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4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公司股东施国荣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0股,通过个人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39,1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围绕既定战略方针,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紧抓市场机遇,着力应对竞争,严格控制成本,细化过程控制,从总体看,公司目标明确、应对及时,项目履约和执行均较为顺利,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671.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95.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9.95%;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43,216.25万元,较年初增长6.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563.06万元,较年初增长7.0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做好疫情防控,保证重大项目履约。
报告期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积极贯彻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面对疫情,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充分履行公司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护措施,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针对行业上游企业停工停产以及物流不畅等不利局面,积极整合资源、合理调配、分期开工,从而保证了国家电网重大建设项目的复工复产顺利实施。
2、精准营销,维护市场地位。
随着国家基建投资力度加大与加快,公司全面深入分析绝缘子市场发展趋势,拓宽思维、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客户,进行精准开发市场。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公司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及时进行调整,其中:国内市场,公司大项目竞标中精心准备、统筹策划,在国家电网组织的2020年度批次招标中取得了开门红。在国际市场上,公司积极扩大对外宣传,提升品牌形象,利用“一带一路”政策机遇,积极打开
销售门路,在巴基斯坦、菲律宾、孟加拉及缅甸等新兴市场取得了成效。
3、加强目标管理,实现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以成本为龙头,全面推进强精益生产和精细化管理,控制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并结合公司2020年整体目标,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签订了《2020年度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了公司管理体系效益指标、质量目标以及考核细则等具体要求,并指导各部门、车间制定分解目标,以岗定人,确保做到“指标到人”、“人人有指标”,努力实现公司效益的最大化、成本最小化。
4、加强基础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的金蝶ERP和OA系统等信息系统进行集成和平台的升级,完善业务管理和财务流程,提升了管理效率。同时,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持续优化管理流程,公司下发了《集团总部管理权限表》,明确了集团和各子公司的职责权限,并以此为基准,对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保证内控体系有效性,确保经营活动高效率运转,使得内控体系达到权责一致、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目标。
5、加大研发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跟踪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装,新工艺,新结构,新管理方法和新生产方法发展动态,梳理公司关键核心技术,全面推进圆锥头向圆柱头全系列转型。同时公司为适应未来发展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对生产设备的升级改造,用机器手代替人工,使生产效率得到大大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得到较大改善。
6、利用资本平台、助力企业发展。
公司一直寻求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加速发展壮大,近两年,随着上市公司的提升方式、发展途径越来越多,公司做大做强的意愿越发强烈。公司决定非公开发行新股,一方面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以支持在特高压输变电行业大发展中抢占制高点,为后续业务开拓和进一步做强做大提供充足的资金储备;同时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技术、管理、渠道等多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优质资源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从而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应 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