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23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