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2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董事长浦宝英女士和董事林育德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浦宝英女士书面委托董事张顺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林育德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徐国群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张顺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苏晋能源”)已于2019年8月31日与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阳光”)签订《股权出资交割协议》,山西阳光以其持有的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
(简称“晋能保德”)的100%股权认缴苏晋能源第二期出资,晋能保德项目贷款的担保人拟由晋能保德原间接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苏晋能源。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金融机构正式变更担保人日至2028年11月28日期间,为晋能保德向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证晋能保德建设期归还借款及基建项目相关支出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苏晋能源对晋能保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财务资助,资助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资助使用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