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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关于江苏信托2021年1月至5月投资信托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5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0-04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信托2021年1月至5月投资信托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量资金收益,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21年1至5月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计划,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信托计划属于金融产品投资,金融产品投资是江苏信托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之一。江苏信托以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拓展盈利渠道,不会影响其信托业务的发展。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2021年1月至5月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在保证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2021年1月至5月,江苏信托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的金额不超过15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有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在此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

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用于投资信托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信托财产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经营风险、担保措施风险、提前终止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和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信托资金和收益产生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投资信托计划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信托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信托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适度地购买信托计划,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2021年1月至5月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度购买信

托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信托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产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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