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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顺科技”)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1月17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停车及智慧社区运营服务平台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存款活期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666,667股(经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为67,114,09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60元,实际发行56,818,181股,共计募集资金999,999,985.6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验资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19,419,999.7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80,579,985.87元,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共980,999,985.87元(其中包含未转出的验资费、律师费用4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第4819000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3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顺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易通”)的增资事项,公司、顺易通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6日与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科漫达智能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漫达”)的增资事项,公司、科漫达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与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627 6795 3071,以下简称“中行募投专户”)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变更至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桂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50 8800 0025 4800 114)进行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注销中行募投专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1广发银行深圳红桂支行9550 8800 0025 4800 114捷顺科技
2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3370 8010 0161 8899 99
33370 8010 0188 1688 88顺易通
43370 8010 0100 5841 73科漫达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34,108.32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资金,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工作,前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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