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顺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临时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4日在公司三楼总办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条文 | 修订方式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五条 | 修订 |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龙尾路10号捷顺科技,邮政编码:518049。 |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邮政编码:518110。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公司章程修正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2月24日下午15:00在公司三楼总办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