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9-070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上午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6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8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于2019年8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3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3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