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朗姿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申东日先生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申东日先生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发行股份购买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41.1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事项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并已于2019年8月20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8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申东日先生做出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届满36个月之日或本人在本次收购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者为准)期间(以下简称“锁定期”)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2、上述新增股份发行完毕后至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止,本人基于本次收购获得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3、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持有的上述新增股份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4、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5、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6、本人关于标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期的上述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人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自本次交易完成至2019年9月17日收盘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9.02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

根据前述承诺,申东日先生因本次重组新增的公司15,303,598股股份锁定期将在36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本次重组交易发行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