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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青集团(002616)保荐代表人姓名:韩斐冲 联系电话:010-56839312保荐代表人姓名:林俊健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司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

88.12%,其中第三季度亏损4,707.10万元。经核查,

公司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为:(1)煤炭价格大幅上涨。2021年度动力煤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根据鄂尔多斯动力煤价格指数,2021年动力煤价格较2020年平均上涨1倍左右,高峰时期涨幅达到3倍以上,大幅增加了公司满城、茂名、蠡县等热电联产项目成本,导致该等项目出现亏损;(2)受能源价格上升的影响,对替代性燃料如生物质燃料的需求增加,加上异常天气等影响,导致了生物质燃料成本上涨,使得公司生物质项目成本上升;(3)报告期

项 目 工作内容

内,公司多个生物质热电项目进行了提标技改,另外宁安、明水等投产多年的生物质项目进行了大修,导致停机时间较多且增加了维修及技改费用;

(4)等待结算的生物质补贴电费应收款增加,导

致增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21年,因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整个煤电行业业绩均受到了较大影响。根据中电联发布的《2021年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1年前三季度煤电企业燃料成本大幅攀升,煤电企业亏损面明显扩大,8月以来大型发电集团煤电板块整体亏损,部分集团煤电亏损面达到100%。根据公开信息,五大发电集团旗下的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大唐发电和国电电力等以火电为主的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均出现较大幅度亏损。公司前三季度的利润下滑与行业趋势相同,不存在明显异常。

2、公司在建项目雄县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受

雄安新区规划等政策影响,无法继续实施,公司计划终止该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雄县项目在建工程余额为19,817.08万元。公司已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该项目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保荐机构已提醒公司及时根据相关资产审计评估和减值测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内容,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概况、董监高行为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关于股票减持的相关规定和需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的情形这五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项 目 工作内容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15,928.99万元,同比下降145.46%

保荐机构于2021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核查了公司业绩下滑的情况和原因,并督促公司对业绩下滑情况、原因和资产减值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2.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3.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4.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6.关于为公司对外担保提供反担保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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