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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7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1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022年12月26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态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包括两种: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应收账款中应收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部分的电费预期损失率及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一)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于2020年11月18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70号):“2006年及以后年度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且完成全容量并网的所有项目均可申报进入补贴清单”,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多个生物质发电项目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目录。纳入目录后的电价补贴部分的电费确认方式及发放程序清晰。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根据可再生能源项目纳入补贴目录情况和纳入补贴目录预期,纳入补贴目录后每年均有稳定的电价补贴部分电费回款,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应收账款中应收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部分的电费预期损失率与实际收回情况更加接近,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下的应收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部分的电费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做出变更。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下的应收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部分的电费组合,按应收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部分的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如下表:

项目确定组合依据
应收账款组合3账龄组合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下的应收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部分

的电费组合,根据项目纳入补贴名录情况经本公司评估判断,预期信用损失率及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变更如下:

项目确定组合依据
应收账款组合2按款项性质分类风险低的应收账款

二、会计计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根据2022年11月30日可再生能源项目已纳入补贴目录情况,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加3,500万元-4,500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以及上市公司有关要求的规定,且符合公司现状以及未来发展需要,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以及上市公司有关要求的规定,且符合公司现状以及未来发展需要,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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