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 8月 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