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2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丹邦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61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莫珊洁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 | |||
电话 | 0755-26511518、0755-26981518 | |||
电子信箱 | msj@danbang.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69,248,228.02 | 167,579,395.45 | 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379,669.04 | 16,838,693.19 | -20.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252,477.35 | 14,563,467.50 | -36.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1,399,553.05 | 121,652,207.28 | -74.1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44 | 0.0307 | -20.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44 | 0.0307 | -20.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7% | 0.99% | -0.2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502,805,175.54 | 2,419,192,948.17 | 3.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30,873,869.33 | 1,715,897,669.55 | 0.8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4,54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53% | 150,858,000 | 0 | 质押 | 25,000,000 | |||
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18% | 33,835,053 | 0 | 冻结 | 33,835,053 | |||
陈颖 | 境内自然人 | 2.12% | 11,628,600 | 0 | |||||
蒋亦飞 | 境内自然人 | 1.64% | 8,994,600 | 0 | |||||
林培 | 境内自然人 | 1.58% | 8,653,851 | 0 | |||||
汪涓 | 境内自然人 | 1.27% | 6,951,000 | 0 | |||||
邱严杰 | 境内自然人 | 1.21% | 6,645,759 | 0 | |||||
李正芳 | 境内自然人 | 1.15% | 6,322,000 | 0 | |||||
李继梅 | 境内自然人 | 0.74% | 4,030,000 | 0 | |||||
邓成 | 境内自然人 | 0.73% | 4,00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萍与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刘文魁为叔侄关系;2、除此之外,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十大股东中,蒋亦飞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8,994,600股;汪涓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2,625,000股;李正芳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6,290,000股;李继梅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2,900,000股;邓成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4,000,0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应对新项目新产品周期较长带来的系列压力,聚焦主业,保持既定战略方向,努力做好各项经营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24.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实现利润总额1,487.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7.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7.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54%。截止2019年6月底,公司资产总额为250,280.52万元,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为173,087.39万元,资产负债率30.84%。
报告期,公司主要的经营管理工作:
1、聚焦市场需求变化,加强市场开拓,推进新产品市场化
加强与现有客户的稳定合作,深入挖掘现有客户终端产品的应用需求,不断丰富公司产品品种,拓宽与现有客户的合作领域,丰富盈利模式;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跟进市场变化、客户对产品的需求情况,提升服务运营能力;积极开展新产品的客户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面向各终端产品的工艺技术,提高产品品质,保证连续稳定生产及可靠交付的能力,对重点客户进行专业定制,为实现规模化生产、产品早日进入市场、合同的平稳履行提供有效保障。
2、加强研发创新力度,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技术是产品的核心。公司高度重视高端技术创新,不断加强研发创新力度,加快部署高端产品的研发任务,以满足行业技术不断变革的发展需求,形成持续的行业市场差异化竞争,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实力。报告期内开展了“高导热聚酰亚胺薄膜的制备及性能研究”、“光敏性液态PI油墨的研制”等技术研发,申请/取得“一种聚酰亚胺厚膜和量子碳基膜、及其制备方法”、“一种环氧塑封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聚酰亚胺二氧化钛纳米片复合薄膜及其制作方法”等多项专利证书。
3、筹备及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
作为国内较早进入聚酰亚胺(PI)行业的公司,在长期技术积累的基础上,公司欲进一步拓展PI膜的应用领域,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2019年6月,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规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不超过21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化学法渐进喷涂式聚酰亚胺厚膜、碳化黑铅化量子碳基膜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2019年7月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顺应国家战略布局、打造先导产业、实现关键材料国产化的需要。本项目未来建成投产后,将推动行业技术高端化发展,同时扩展公司产业链,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落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相关工作。
4、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
公司密切关注全球经济演变动态,深刻分析国际形势变化,识别各类潜在的风险因素,全面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积极探索相应的防范策略,以保障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的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其他说明 |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其他说明 |
注: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均是依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其他说明:
1)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公司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将金融工具的“资产减值损失”重新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 此会计政策的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2.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报告期内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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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萍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