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20号),要求公司在2021年3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本次关注函需核实的内容较多,公司无法在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上述关注函的全部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本次关注函。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关注函回复。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