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集团”或“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因金海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棠”)诉左家华、融钰集团、尹宏伟其他合同纠纷,金海棠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2020年8月6日,公司收到参股公司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公司持有的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700万股股权(持股比例为7.71%)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被执行人 | 被冻结股权数量 | 被冻结股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 执行机构 | 协助执行机构 | 执行裁定书文号 | 冻结时间及期限 |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700万股 | 7.71% | 上海金融法院 | 辽宁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有限公司 | (2020)沪74民初1514号 | 2020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 |
本次股权被冻结系申请人金海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左家华、融钰集团、尹宏伟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7月3日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362,343,065.39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其他等值财产,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信用担保的方式提供担保。
二、本次股权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日常经营活动未受到上述股权被冻结事项的影响,但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积极与律师等中介机构商讨应诉方案,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妥善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的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对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