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融钰集团”)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广州德伦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申请了查询。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自查期间
上市公司未就本次交易安排股票停牌,融钰集团于2021年5月18日首次披露《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号)。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本次自查期间为上述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以下简称“本次自查期间”)。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表决权受托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等。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于自查范围人员出具的查询结果(查询期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5月17日),在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9月27日期间,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及机构存在以下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序号 | 姓名 | 职务/ 身份 | 交易记录 | |||
日期 | 变更摘要 | 变更股数(股) | 结余股数(股) | |||
1 | 陈亚伟 | 独立董事 | 2021年2月8日 | 买入 | 3,000 | 3,000 |
2 | 牛占慧 | 董事牛占斌亲属 | 2021年3月18日 | 买入 | 400 | 400 |
2021年5月24日 | 卖出 | 400 | 0 | |||
3 | 王穗勇 | 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廖艳芬亲属 | 2021年8月5日 | 买入 | 20,800 | 20,800 |
2021年9月1日 | 卖出 | 10,000 | 10,800 | |||
2021年9月2日 | 买入 | 10,500 | 21,300 | |||
4 | 李康宁 | 标的公司董事 | 2021年8月13日 | 买入 | 20,000 | 20,000 |
2021年8月16日 | 卖出 | 20,000 | 0 | |||
5 | 陈伦玉 | 交易对方主要管理人员 | 2021年5月24日 | 买入 | 1,300 | 1,300 |
2021年5月25日 | 买入 | 1,100 | 2,400 | |||
2021年5月27日 | 买入 | 3,400 | 5,800 | |||
2021年6月1日 | 卖出 | 5,800 | 0 | |||
2021年6月2日 | 买入 | 3,200 | 3,200 | |||
2021年6月3日 | 买入 | 100 | 3,300 | |||
2021年6月7日 | 卖出 | 3,300 | 0 | |||
2021年6月8日 | 买入 | 500 | 500 | |||
2021年6月9日 | 买入 | 900 | 1,400 | |||
2021年6月10日 | 卖出 | 1,400 | 0 | |||
2021年6月10日 | 买入 | 1,400 | 1,400 | |||
2021年6月11日 | 卖出 | 1,400 | 0 |
2021年6月11日 | 买入 | 300 | 300 |
2021年6月22日 | 买入 | 2,800 | 3,100 |
2021年6月28日 | 买入 | 1,400 | 4,500 |
2021年6月30日 | 买入 | 100 | 4,600 |
2021年7月22日 | 买入 | 200 | 4,800 |
2021年7月29日 | 卖出 | 4,500 | 300 |
2021年8月3日 | 买入 | 200 | 500 |
2021年8月5日 | 买入 | 300 | 800 |
2021年8月9日 | 买入 | 4,000 | 4,800 |
2021年8月12日 | 买入 | 100 | 4,900 |
2021年8月27日 | 卖出 | 4,000 | 900 |
2021年8月30日 | 买入 | 9,100 | 10,000 |
2021年9月1日 | 买入 | 16,300 | 26,300 |
2021年9月6日 | 买入 | 400 | 26,700 |
2021年9月8日 | 卖出 | 6,700 | 20,000 |
2021年9月10日 | 买入 | 1,300 | 21,300 |
2021年9月15日 | 卖出 | 21,300 | 0 |
(四)有买卖行为主体出具的说明
1、陈亚伟买卖情况说明
陈亚伟出具声明:“自查期间,本人于2021年2月8日购买融钰集团股票3,000股,此时,融钰集团尚未开展本次重组相关事宜,本人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晓本次重组相关事宜。就上述股票买入行为,本人作出如下声明:
(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2、牛占慧买卖情况说明
(1)就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牛占慧作出如下声明:
“(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自查期间,本人于2021年3月18日购买融钰集团股票400股,此时,融钰集团尚未开展本次重组相关事宜,本人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晓本次重组相关事宜;本人于2021年5月24日卖出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而做出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就上述牛占慧股票交易行为,牛占斌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在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本人从未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入或卖出融钰集团股票,未向任何人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
本人亲属牛占慧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发生时,融钰集团尚未开展本次重组相关事宜,上述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本人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亲属买卖融钰集团
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牛占慧买卖股票区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买入时融钰集团尚未开展本次重组相关事宜,其并不知晓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牛占慧于2021年5月24日卖出融钰集团股票时,上市公司已完成首次信息披露,其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而做出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王穗勇买卖情况说明
(1)就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王穗勇作出如下声明:
“(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2)就上述王穗勇股票交易行为,廖艳芬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在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本人从未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入或卖出融钰集团股票,未向任何人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
本人亲属王穗勇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亲属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王穗勇买卖公司股票区间为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9月2日,此时,上市公司已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上述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4、李康宁买卖情况说明
李康宁出具声明:“(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李康宁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区间为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6日,此时,上市公司已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上述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5、陈伦玉买卖情况说明
陈伦玉出具声明:“(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时未获知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内幕消息;(2)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融钰集团股票买卖和为自身谋取利益,也未获知任何关于融钰集团本次购买资产的任何消息以及其他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买卖融钰集团股票是基于公开市场信息个人判断的正常操作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陈伦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区间为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9月15日,上述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系依赖于融钰集团本次交易已经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基于其个人对于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上述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上述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融钰集团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交易各方提交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本次交易核查范围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上市公司将在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再次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情况的申请,不排除存在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其他情形。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签章页)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