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完美世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方案可行。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市场形象的维护,提升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回购

方案。

(此页无正文,为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施丹丹:

董弘宇:

2019年8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