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光启技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1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9-077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相关会计准则,公司拟对新金融准则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二、新金融准则会计政策的变更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4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准则”)。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新金融准则,按照财会〔2018〕

15 号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2019 年度及以后年度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一)修订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文,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内容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在利润表“投资收益”项下添加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的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明确或修订了“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

应付款”、“递延收益”、"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列报内容等。

(三)本次修订财务报表格式执行时间

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四)修订财务报表格式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变更,对可比会计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可比会计期间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新金融准则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