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2日下午3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王今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1-010),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