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止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取消上述2名激励对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相应调整为898.00万份,其他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份数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相符。
二、获授股票期权的120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120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以2021年3月1日为授予日,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98.00万份。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