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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4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9-07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年7月20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3日14:30

3、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下午3:00至2019年7月23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7日

5、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孙旭军

8、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9、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9名,其所持股份总数为276,649,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693%其中:(1)参加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020,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83%;(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8,628,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711%。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5,740,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571%。

3、公司董事刘峙宏、刘其福、向荣、熊鹰、高跃先、游宏、王良成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董事孙旭军、徐基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王建勇、曹征、俞珈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刚、王继伟、冯梅、左宇柯、冯辉列席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274,964,2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3910%;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60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55,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75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2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90,765,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77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22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55,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75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2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90,765,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77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22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55,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75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244%;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90,765,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77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22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55,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75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2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90,765,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77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22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55,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75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2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90,765,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77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22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55,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75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2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6、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90,765,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77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22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55,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75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2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90,772,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852%;1,677,8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14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62,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848%;1,677,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15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90,772,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852%;1,677,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14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62,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848%;1,677,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15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9、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90,765,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77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22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55,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75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2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90,765,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77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22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55,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75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2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0,772,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852%;1,677,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14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62,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848%;1,677,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15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274,971,2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3935%;1,677,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606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62,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848%;1,677,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15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0,772,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852%;1,677,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14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62,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848%;1,677,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15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0,765,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77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22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55,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756%;1,684,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2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批准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90,847,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2663%;1,602,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733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137,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8838%;1,602,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116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74,971,2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3935%;1,677,8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6065%;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62,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848%;1,677,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15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275,046,2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4206%;1,602,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579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137,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8838%;1,602,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116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275,046,2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4206%;1,602,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579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137,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8838%;

1,602,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116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0,845,0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2634%;1,60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7312%;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134,9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8803%;1,600,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1131%;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0066%。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0,765,7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8.1776%;1,679,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8170%;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055,6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7.7756%;1,679,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2.2178%;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0066%。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关于对外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275,319,8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5195%;1,324,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4787%;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74,411,2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8.2451%;1,324,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1.7483%;5,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0066%。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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