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