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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作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安洁科技此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事项概况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品种: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单个理财产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上述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本次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30.09%,占公司审计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的24.57%,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本次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较短,计提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但不

排除到期未能收回投资的风险;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种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实际的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审批程序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运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运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安洁科技《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安洁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安洁科技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安洁科技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安洁科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雷晓凤 谢吴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2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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