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赞宇科技保荐代表人姓名: 季晨翔 联系电话:021-6882-6017保荐代表人姓名: 王志辉 联系电话:021-6882-601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2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已经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已经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2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2
现场检查报告已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3
)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2
不适用7、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1年培训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保荐业务工作底
稿,记录、保管合规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8月2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董监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等方面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不适用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1、实际控制人张惠琪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控股股东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控股股东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1)2021年2月7日,因国金证券作为参仙
中国证监会下发[2021]17号《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对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 |
措施。国金证券做出如下整改:1、修订完善新三板挂牌标准,提高项目承接标准;2、制定完善投行内控制度,进一步夯实“三道防线”;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专业技能;4、严格执行尽职调查制度等规定,提升业务执业质量;5、启动问责程序,落实问责措施。
(2)2021年3月25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
人员在保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
监会下发[2021]30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对国金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国金证券引以为戒,认真查 |
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5、公司股东方银军、洪树鹏、陆伟娟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司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2021年12月20日,因国金证券及相关
人员在保荐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对发行人销售回款、内部控制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中国 |
证监会对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