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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勤上: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6年12月01日起算)。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创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管理,并全额认购华创证券设立的“华创勤上光电员工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重大资产重组时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2015年12月,公司与配套融资认购方华创证券(代表勤上光电员工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数量12,736,507股,认购价格5.67元/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2,736,5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4%,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满,尚未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以来,公司股价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出现较大波动,为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方式)》的规定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实施展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至2021年12月01日。本次延期的期限内,不再设定锁定期。

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如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方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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