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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
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订,经公司董
事会审核,现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
有人条件,符合《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
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激励机制,进一步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 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
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符合《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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