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发布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陈胜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为林汝捷先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为林汝捷先生与陈胜先生。
2019年5月23日,公司收到了林汝捷与陈胜作为联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后)》,对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部分修改为“林汝捷、陈胜”,除前述外,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信息义务披露人的权益变动具体内容以更正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准。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