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为天创富投资(平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富”)第二大股东,天创富持有福州市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新能源”)100%的股权。因此,出于遵循谨慎性、一致性以及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雪人新能源之间的购销商品等日常性交易往来履行日常关联交易程序,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9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821968XXXXXXXX)、陈忠辉先生、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
3501031965XXXXXXXX)、陈辉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预计发生金额(万元) | 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福州市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 | 销售商品 | 500 | 150.1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州市雪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06月11日注册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新能源技术、氢能源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的销售;能源合同管理;发电技术开发;节能诊断、节能设计、节能改造、节能运营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2,152,445.46 |
负债总额 | 1,664,407.16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488,038.30 |
营业收入 | 25,862.07 |
利润总额 | 268,474.63 |
净利润 | 217,373.16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为天创富的第二大股东,天创富持有雪人新能源100%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雪人新能源并不形成关联关系,但是鉴于天创富持有雪人新能源100%的股权,出于谨慎性、一致性以及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雪人新能源之间的购销商品等日常性交易往来履行日常关联交易程序。
3.履约能力分析雪人新能源在与公司的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各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货款支付等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本项关联交易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市场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上市公司新增预计 2019 年度与雪人新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日常经营需要,该交易符合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意见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