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8月3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公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解除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