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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11月25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工程”)向商业银行的授信到期,为满足雪人工程业务快速增长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继续向中国银行福州长乐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担保对象雪人工程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于2020年12月5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继续向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敞口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用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商票融资、低风险业务等授信业务。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下午 14:00 时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通知》详见于2020年12月5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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