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工程”)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雪人工程业务快速增长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继续向中国银行福州长乐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工程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担保对象雪人工程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陈瑜
4、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1999年3月12日
6、经营范围:压力管道GC类GC2级安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制冷、空调设备、压缩机、发电机组的销售;制冷设备、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制冷设备研发、技术咨询;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及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9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23,811.58 | 33,439.55 |
负债总额 | 19,285.63 | 29,249.54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4,525.95 | 4,190.01 |
营业收入 | 26,760.99 | 14,770.89 |
营业利润 | 166.73 | -439.78 |
净利润 | 100.62 | -332.29 |
三、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雪人工程业务快速增长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且雪人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因此同意公司为雪人工程继续向中国银行福州长乐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同意公司为雪人工程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雪人工程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项目的开展,提升项目运营及盈利能力。
本次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 35,16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48%;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16,266.19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16%,无逾期担保。
子公司为公司自身担保获批额度为 5,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0%,子公司为公司自身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3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