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上午10:00时在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情况,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达到报废条件的存货及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且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监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购买期限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额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
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