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拟延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基金公司”)因受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长及公司业绩发布敏感期的影响,能够实施增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预计增持计划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新兴基金公司拟将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核,认为新兴基金公司继续履行增持计划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巩固其对于公司的控制权,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俊英 李忠轩 郑挺颖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