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3日以现场方式于公司本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更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722号)的要求,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更新了《万润股份: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同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更新后的《万润股份: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万润股份: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万润股份: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万润股份: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万润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备查文件:
万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