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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石金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9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股东的发言,根据需要对其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9年3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3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终

止和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7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及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年9月16日,对董事、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12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以及《关于转让原址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授权关联方使用公司注册商标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19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和相关人员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生产经营信息和财务状况等。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运营的影响。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9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各专业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领导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候选人、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关注公司经营与未来战略发展走向,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投资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和专项审计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发挥有效指导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

信息。

2.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并就相关事项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jxlawYer@sina.com

本人任期届满,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希望公司继续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石金星

2020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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