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576 号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关注到媒体报道称你公司股东崇左中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崇左中烁”)的实际控制人为王石山、黄浩、刘长勇、邵明亚,其中王石山、黄浩、刘长勇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自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崇左中烁的设立时间、原因、股权结构以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自查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崇左中烁自第一笔交易开始买卖你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说明该机构的资金来源,自查相关交易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等;
3、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 12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