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卫星石化: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30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浙江省平湖市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独山港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公司总投资6亿元人民币在独山港区进行工业项目投资扩建,主要从事年产30万吨聚丙烯新材料(研发生产改性聚丙烯)、25万吨双氧水(含电子级双氧水)项目。

本协议书自签订后生效。公司与独山港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书拟定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独山港区管委会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全面负责独山港区的规划、建设和行政管理,即:制定全区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负责辖区内企业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区内的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土地使用审批,组织实施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利用;负责工业经济结构调整战略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抓好企业的生产、安全、环保、质量、劳动保障、统计等工作,搞好人才开发和管理;维护全区的社会治安,保护区内企业的合法权益等。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项目主要内容

公司在独山港区进行工业项目投资扩建,主要从事年产30万吨聚丙烯新材料(研发生产改性聚丙烯)、25万吨双氧水(含电子级双氧水)项目。

(二)投资项目主要约定

1、公司在独山港区新设立子公司,主要从事改性聚丙烯和双氧水(含电子级双氧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实施独立经营核算。

2、公司项目总投资6亿元人民币。

3、项目计划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投产运营。

(三)投资项目选址

1、项目选址:项目选址位于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平湖石化东侧、集港路西侧、海河路南侧、安佐化学北侧,面积约65亩(具体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2、土地出让:独山港区管委会按照国家规定,宗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出让;土地性质属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坚持C2、C3产业报国的初心使命,加快实施“双五计划”,通过科技创新与管理创新,实现公司科研成果转化,新建高性能聚丙烯与双氧水(含电子级双氧水),丰富C3产品结构,延伸高性能化学品发展布局,打造国内领先的C2、C3产业链生产企业,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1、公司能否成功竞得土地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实施尚需进行项目节能评估、环境评估、安全评估等政府审批,上述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3、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和产品销售等面临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书约定项目的实施,一是有利于解决国内高性能聚丙烯供应的短缺,在城市化进程推进,消费升级的带动下,对管道塑料、异型材、医用材料、汽车材料等高性能塑料的需求增长,尤其是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下,国内高熔指的熔喷料聚丙烯呈现供应不足的情况;二是随着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尤其芯片等产业快速成长,对电子级化学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公司利用副产氢气生产电子级双氧水将有效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因此,随着上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拓展公司的产业链,满足公司和行业快速增长的要求,形成公司

新的利润增长点,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健的做大做强。

五、备查文件

1、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