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监事唐文荣、胡肖龙、杨玉琴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船舶为公司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的议案》
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135万吨PE、219万吨EOE、26万吨ACN联合生产装置项目二阶段建设进度计划,保证原材料能按时运输到达连云港,确保项目二阶段按目标时间投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天津西南海运有限公司签订2艘船舶期租协议,由其提供原材料物流运输服务。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裁卢卫伟先生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租赁船舶为公司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船舶建造合同的议案》
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135万吨PE、219万吨EOE、26万吨ACN联合生产装置项目二阶段建设进度计划,保证原材料能按时运输到达连云港,确保项目二阶段按目标时间投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与现代重工和三星重工签订合计4艘船舶建造合同。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裁卢卫伟先生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船舶建造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