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卫星石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文件,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情况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杨卫东先生、马国林先生、杨玉英女士、朱晓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高长有先生、潘煜双女士、费锦红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是公司在突发疫情影响下根据目前客观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能够更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高长有、潘煜双、费锦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