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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 2023-01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度,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食品(宁夏)”)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可可美”)发生日常关联交易4,00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0万元;拟与关联方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玉蜜”)发生日常关联交易4,00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中无关联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事前了解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度加加食品(宁夏)与宁夏可可美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2023年度加加食品(宁夏)与宁夏玉蜜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2023年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2022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委托加工费宁夏可可美向宁夏可可美销售产品、支付委托加工费市场价格4,000.001,113.450.00
向关联方支付委托加工费宁夏玉蜜向宁夏玉蜜支付委托加工费市场价格4,000.000.000.00
合计------8,000.001,113.450.00

3、上一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2022年度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燃料/动力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材料5.02300.000.03-98.33不适用
长沙可可槟榔屋有限公司委托关联方采购电16.34300.001.14-94.55
关联方委托采购燃料/动力/原材料长沙可可槟榔屋有限公司关联方委托采购燃料及动力,原材料283.18300.004.27-5.61
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关联方委托采购燃料及动力,原材料107.02300.001.55-64.33
湖南派派食品有限公司关联方委托采购原材料5.37300.000.09-98.21不适用
湖南梁嘉食品有限公司关联方委托采购原材料4.98300.000.08-98.3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1、2022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披露标准,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2、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年初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导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但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过预计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进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进行预计,实际发生额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额度,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法人代表:苏文仕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淀粉、谷氨酸、谷氨酸钠、饲料、复混肥的生产销售;粮食收

购、销售;五金机电、钢材、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住所:青铜峡市小大公路六公里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夏可可美总资产为57,552.25万元,净资产为-5,573.5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6万元,净利润-1,389.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宁夏可可美100%股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宁夏可可美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查询目前因自身债务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仍处于生产经营状态,且具备受托加工生产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其主要合作内容为来料加工模式,公司享有原材料的所有权,基本不存在预付款项,风险相对可控。若后续对方因自身债务纠纷等问题导致停产停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及时终止合作。

(4)预计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

预计2023年度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委托加工费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

2、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

法人代表:苏文仕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玉米及农产品加工;玉米淀粉、玉米胚芽、玉米油的生产销售;粮食、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购销;饲料生产销售

住所:青铜峡市瞿靖镇蒋西村小大公路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夏玉蜜总资产为18,457.60万元,净资产为 -10,14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509.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宁夏玉蜜控股股东深圳市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75%份额,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宁夏玉蜜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目前处于生产经营状态,且具备受托加工生产能力。公司与其主要合作内容为加工劳务,基本不存在预付款项,风险相对可控。经查询,宁夏玉蜜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预计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

预计2023年度向关联方支付委托加工费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与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调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将与上述关联方签署正式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与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的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持续性交易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采用月结对账的方式,支付关联方加工费用,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持续性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成员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

事会审议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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