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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2CDAA6039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利君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利君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利君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利君股份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页无正文,为利君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签字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东超 | |
中国注册会计师:袁建国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11号文《关于核准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02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41,0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发行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印刷等发行费用6,404,596.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595,403.8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1CDA3081号验资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984,000,000.00元(包含未置换的本公司发行费用6,404,596.19元)转入本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6510000210120100019170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11年12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发行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印刷等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77,595,403.81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度(含)以前使用金额见下表:
项 目 | 金 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净额 | 977,595,403.81 |
加:募集资金累计收益金额 | 165,899,686.19 | |
其中:1、累计到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123,812,592.65 | |
2、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42,087,093.54 | |
减: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金额 | 688,281,792.12 | |
其中:1、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 174,261,800.00 | |
2、直接投入使用资金 | 106,072,991.03 | |
3、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注1) | 321,000,000.00 | |
4、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注2) | 86,947,001.09 | |
2020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 455,213,297.88 |
注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注2: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节余募集资金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对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用于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事项详细情况请参见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收益、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 目 | 金 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一、本年初余额 | 455,213,297.88 |
加:本年度收益金额 | 6,824,520.81 | |
其中:1、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1,439,315.33 | |
2、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 5,385,205.48 | |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 13,932,252.12 | |
其中:1、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0.00 | |
2、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0.00 | |
3、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 0.00 | |
4、超募资金 | 0.00 | |
5、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 | 13,932,252.12 | |
减:划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 18,910,761.82 | |
待划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29,194,804.75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 | 64,194,804.75 | |
募集资金专户项下定期存单 | 365,000,000.00 | |
二、本年末余额 | 0.00 |
注1:关于募集资金划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2012年1月,为规范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鹭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簇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2月,为规范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存放和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2月,为规范“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的存放和使用,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1、经公司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全资孙公司出资的议案》、《关于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结余募集资金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5,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使用上述资金15,00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其中:10,000万元为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用于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报告期,上述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1年6月29日完成销户。
2、经公司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合计446,734,412.85元(截至2021年5月31日余额,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应付未付款项,实际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募投项目支付应付未付款项时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专户注销等相关事项(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6月15日、7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报告期,公司财务部门已依据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陆续办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户注销等相关事项(详细情况请见本报告“四、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3、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一)报告期,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并注销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账户注销日期 |
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 | 中国农业银行温江海科分理处 | 22851401040003378 | 0.00 | 2021年06月29日 |
合 计 | 0.00 |
(二)报告期,已划转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划转金额(元) | 账户余额 | 账户注销日期 |
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鹭岛支行 | 028900096410803 | 1,644,058.00 | 0.00 | 2021年07月07日 |
超募资金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 6510000210120100019170 | 1,859,871.81 | 0.00 | 2021年07月26日 |
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簇桥支行 | 22-821601040011415 | 15,406,832.01 | 0.00 | 2021年12月21日 |
合 计 | 18,910,761.82 | 0.00 |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待划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03014210013198 | 64,194,804.75 |
定期存单 | 365,000,000.00 | ||
合 计 | 429,194,804.75 |
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划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户预计在2022年度内相应定期存单到期后将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要求完成专户注销工作。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7,759.5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93.2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221.4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6,939.2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7.79%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注3) | 否 | 49,660.00 | 17,653.83 | 0 | 17,649.40 | 99.97% | 2016年12月 | 3,048.70 | 不适用 | 否 |
2、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注1) | 是 | 13,780.00 | 8,846.90 | 0 | 8,776.44 | 99.20% | 201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注4) | 否 | 10,965.00 | 1,609.46 | 0 | 1,607.64 | 99.89% | 2018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注2) | 是 | — | 5,600.00 | 0 | 5,600.00 | 100.00% | — | 1,516.29 | 不适用 | — |
5.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节余募集资金─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注5) | - | - | 10,000.00 | 1,393.23 | 10,087.93 | 100.8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4,405.00 | 43,710.19 | 1,393.23 | 43,721.41 | — | — | 4,564.9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款(注2) | — | — | 26,500.00 | 0.00 | 26,500.00 | 100.00% | — | 7,175.29 | 不适用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 | 0 | 185.99 | 185.99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 | 26,500.00 | 185.99 | 26,685.99 | - | -- | 7,175.29 | -- | -- |
合计 | -- | 74,405.00 | 70,210.19 | 1,579.22 | 70,407.40 | -- | -- | 11,740.2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以前调整情况参见: 1、2012年10月26日、2012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14年12月06日、201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2016年01月13日、2016年0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4、2016年12月06日、2016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报告期内,剩余超募资金1,859,871.81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1年7月26日完成销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工作已在2012年度规定期限内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适用,使用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全部赎回。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终止,情况如下: 1、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于2013年12月终止。报告期内,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644,058.00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1年7月7日完成销户。 2、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于2016年12月终止。截止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待划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429,194,804.75元。 3、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于2018年11月终止。报告期内,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5,406,832.01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1年12月21日完成销户。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1、经公司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合计446,734,412.85元(截至2021年5月31日余额,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应付未付款项,实际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募投项目支付应付未付款项时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相关专户注销等相关事项(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6月15日、7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报告期,公司财务部门已依据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陆续办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户注销等相关事项。 2、报告期,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1年6月29日完成销户。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
注1:2013年12月,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募投项目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3,780万元,项目终止后投资总额8,846.90万元,完成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注2:2015年8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32,100万元(超募资金26,500万元及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00万元)和自有资金4,900万元,合计人民币37,000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按募集资金32,100万元(超募资金26,500万元及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00万元)占总投资37,000万元的权重比例计算。
注3:2016年12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9,660万元,项目终止后投资总额17,653.83万元,完成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6年12月6日、2016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注4:2018年10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的议案》,同意终止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计划投资总额为10,965万元,项目终止后投资总额1,609.46万元,完成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18年10月26日、11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注5:2020年1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全资孙公司出资的议案》、《关于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结余募集资金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5,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使用上述资金15,000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其中:10,000万元为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用于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建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报告期,上述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1年6月29日完成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