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如下:
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洛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提供劳务、场地租赁、借款利息等,实际发生金额为441.12万元,预计2024年度与该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7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巴洛特 | 加工费 | 市场定价 | 100.00 | 8.19 | 95.10 |
其他服务 | 市场定价 | 30.00 | 5.06 | 21.91 |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场地租赁 | 市场定价 | 220.00 | 52.02 | 212.93 | |
向关联人收取利息 | 利息 | 市场定价 | 120.00 | 111.18 | ||
合计 | 470.00 | 65.27 | 441.12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2023年预计发生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巴洛特 | 销售 商品 | 0.00 | 5.00 | 0.00% | -100.00% | 《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9)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加工费 | 95.10 | 300.00 | 11.01% | -68.30% | ||
其他 服务 | 21.91 | 30.00 | 64.10% | -26.97% |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场地 租赁 | 212.93 | 220.00 | 62.60% | -3.21% | ||
向关联人收取利息 | 利息 | 111.18 | 150.00 | 34.89% | -25.88% | ||
合计 | 441.12 | 705.00 | -37.43%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3年度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但存在不足预计总金额80%的情况,主要是巴洛特经营未达预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也出现相对减少。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3年度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预计总金额,但存在不足预计总金额80%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经营情况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2023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亮注册资本:4450万元经营范围:涂层新材料、金属印花板、金属印花复合板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碳减排、 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88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48,645,201.89元,净资产-14,202,371.53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266,640.63元,净利润-15,529,773.42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47.19%,因此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但经营成果持续亏损,公司将积极关注巴洛特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降低交易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加工、出租房屋及其他服务,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已签署且正在履行的协议有《委托加工合同》、《租房合同》、《借款协议》等,继续按原合同条款执行,主要为加工费、租赁费、利息、其他服务费等。2024年预计交易金额为47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相关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