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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96,183,641.52元,实收股本为512,064,00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

1.处置原境外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损失;2.受市场环境因素影响导致营业收入下滑;3.受关联方资金占用影响,公司流动性未能满足公司战略转型资金需要,导致经营状况未能得到明显改善,同时计提了部分关联方资金占用减值损失。

三、应对措施

2024年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

2024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战略落地、生产经营、转型发展、管理提升、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实现公司发展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稳健经营新材料业务,做好公司发展“压舱石”

2024年,公司仍将首先确保现有新材料业务稳健经营,严格把控产品品质,高效灵活响应客户需求。一方面继续维护好现有客户,稳固公司在细分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另一方面将加大家电板及高附加值功能型产品的推广力度,拓展市场;同时公司将继续坚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打造低碳绿色产业园区。

2、积极探索发展新赛道,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2024年,公司将积极尝试在国家支持和鼓励的行业中选择合适的细分赛道,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力争扭转经营现状,不断提高盈利能力,用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3、彻底化解公司历史遗留风险,轻装上阵

(1)公司将持续跟进胡卫林占用资金的还款进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同时,公司积极协调各方严格按照《债务清偿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争取早日回笼资金,彻底消除该问题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中民居家与京莫绅所签署的关于出售俄联合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情况,积极协助中民居家推进股权出售交割事宜,尽快实现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收回,最大化的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3)公司将积极跟进对外投资款的收回事宜。因公司与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合作事项终止,根据与滨南股份股东签署的《终止协议》,转让方李鹏应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将已收到的3,174.82万元股权转让款退回至公司。届时,公司对滨南股份存在的对外担保事项一并消除。

4、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效益

2024年,公司将围绕提质增效的总体工作方针,将精细管理、提质增效放在生产经营战略的突出位置,树立现代化成本管理理念,抓好成本核算与分析等基础工作,持续优化费控体系,丰富产品及业务结构,强化营销体系及营销渠道建设;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5、强化管理分类实施,确保公司风险可控

2024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分类管理,确保公司风险可控,稳健经营。一是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的管控约束作用,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前瞻性、科学性;二是充分发挥法务合规的护航作用,持续提升合规治理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的评价监督作用,为经营工作提供评价结果和优化改进建议;四是充分发挥安全环保的基础保障作用,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6、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2024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完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强化底线红线思维,不断提升团队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控体系,健全依法合规决策机制,建立合规透明的管理体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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