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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04
         2015 年 04 月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卫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孝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班品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27,999,281.14           280,031,501.95                         17.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759,692.86             8,027,537.98                         -3.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864,185.20             7,560,873.73                          4.0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4,771,527.11             1,922,437.50                       2,228.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5                      -6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5                      -6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                    1.39%                         -0.1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191,142,735.07         1,110,395,095.03                          7.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85,733,217.90           620,945,239.73                         -5.6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9,992.34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00.00
合计                                                                   -104,492.3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57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勤硕来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0%         60,000,000                  0 质押                     60,000,000
有限公司
胡卫林           境内自然人               18.75%         30,000,000        30,000,000 质押                      30,000,000
高天舒           境内自然人                6.75%         10,800,000        10,800,000 冻结                      10,800,000
苏州中拓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6.48%         10,368,000
限公司
许磊             境内自然人                0.91%          1,451,800
步江             境内自然人                0.61%           981,000           735,750
刘文莲           境内自然人                0.49%           781,278
杨建仁           境内自然人                0.44%           702,500           526,875
许孝男           境内自然人                0.38%           611,812           581,812
周晨             境内自然人                0.33%           532,516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勤硕来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
苏州中拓投资有限公司                                                       10,3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68,000
许磊                                                                        1,451,8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1,800
刘文莲                                                                       781,278 人民币普通股                  781,278
周晨                                                                         532,516 人民币普通股                  532,516
尤颖                                                                         4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5,000
王正                                                                         413,200 人民币普通股                  413,200
叶世广                                                                       3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0,000
付世凤                                                                       361,549 人民币普通股                  361,549
钮金根                                                                       319,818 人民币普通股                  319,81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主要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
说明                              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5%,主要是利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2,2015年3月31日预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32.87%,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2015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增加460.05%,主要是合并子公司新永丰其他应收款增加所致;
4,2015年3月31日存货较上年同期增加40.74%,主要是合并子公司新永丰存货增加所致;
5,2015年3月31日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166.98%,主要是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入固定资产增加,以及合并子公司新永丰固定
资产增加所致;
6,2015年3月31日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减少96.47%,主要是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入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7,2015年3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560.95%,主要是合并子公司新永丰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8,2015年3月31日应付票据较上年同期增加538.38%,主要是利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增加所致;
9,2015年3月31日应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139.52%,主要是合并子公司新永丰应付款增加所致;
10,2015年3月31日预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73.41%,主要是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11,2015年3月31日应交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1539.27%,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2,2015年3月31日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53.68%,主要是合并子公司新永丰其他应付款增加所致;
13,2015年3月31日股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未分配利润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14,2015年3月31日资本公积较上年同期减少65.24%,主要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15,2015年1季度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255.39%,主要应交增值税和出口免抵额增加所致;
16,2015年1季度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4.04%,主要是募投项目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17,2015年1季度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6.78%,主要是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18,2015年1季度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4.55%,主要是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9,2015年1季度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3120.81%,主要是子公司新永丰缴防洪安保基金增加所致;
20,2015年1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28.89%,主要是利用票据支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21,2015年1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7.7%,主要是相较于去年,募投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22,2015年1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25.52%,主要是归还上年度贷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51%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公司收购苏州德峰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峰矿产”)持有的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51%股权,
收购价格为 34,938,916.44 元。德峰矿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卫林先生及其夫人陆梅群女士全资持有的公司,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而本次收购属于关联交易。
    该议案于2015年2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次收购股权主要是为了实现公司产业链优化和完善,保障原材料持续、稳定、高品质的供应以及减少与关联方的关
联交易。 新永丰的生产经营已步入正轨,经营风险大幅减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永丰 51%的股权,公司产业
链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产品附加值,开辟新的业绩成长空间,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从而为股东
提供更高的回报。本次交易会使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的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德峰矿产承诺新永丰未来三年(2015年度 - 201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数均为正数,如果出现亏损,将对公司进
行现金补偿,充分保障公司的利益,降低公司的收购风险。
    2、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
的议案》。为了拓展发展空间,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扬子新材拟以自有资金 2.85 亿元收购俄罗
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扬子新材持股比例为 51%,标的公司将成为扬
子新材的境外控股子公司。
    该议案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可降低市场开拓风险,促进公司的国际化发展;消化公司
产能,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品牌影响力 ;本次收购将扩大公司管理半径,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对公司资
金需求和财务结构带来一定影响。本次收购之后,公司将充分保证标的公司既有核心经营团队的稳定性,同时通过公司自身
专业团队支持,成熟的 ERP 系统以及专业的财务软件进行管控,以减少资源整合过程中的管理摩擦;对公司资金需求和财
务结构带来一定影响,本次为现金收购,将对本公司运营资金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后将使
资产负债率提高和财务费用增加。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若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能有效对营运资金进行管理,合理
安排现金流,可能由于营运资金不足导致正常经营受到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要求卖方将人民币 10,000 万元股权
转让款以借款方式补充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上市公司将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提高整体营运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能力。
    出售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5年 - 2017年实现的经中国会计师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9,000 万元、人民币 10,000
元和人民币 11,000 万元。双方同意,如标的公司在承诺期间三个会计年度经中国会计师审计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相应年
度的承诺净利润数的,则出售方承诺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本公司为了优化完善公司产业链,保障                                           《关于收购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51%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原材料持续、稳定、高品质供应,减少 2015 年 01 月 29 日
                                                                             2015-01-08)
关联交易,2015 年 1 月 28 日与苏州
德峰矿产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由公司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2015 年 01 月 29 日
购德峰矿产持有的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                                           告编号:2015-01-07)
公司 51%股权,收购价格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4,938,916.44 元。                     2015 年 02 月 16 日
                                                                             (公告编号:2015-02-01)
                                                                             《关于收购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
为了拓展发展空间,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扬子新材拟 2015 年 03 月 10 日                       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以自有资金 2.85 亿元收购俄罗斯联合                                           2015-03-10)
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5 年 03 月 10 日
“)51%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09)
持股比例为 51%,标的公司将成为扬子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材的境外控股子公司。                 2015 年 03 月 27 日
                                                                             (公告编号:2015-03-14)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本
                                                    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
                                     公司实际控制                    2012 年 01 月 19
                                                    本次发行前已                        2015-1-18    严格履行
                                     人胡卫林                        日
                                                    发行的股份。在
                                                    作为董事的任
                                                    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
                                     公司控股股东
                                                    有的发行人本 2012 年 01 月 19
                                     上海勤硕来投                                       2015-1-18    严格履行
                                                    次发行前已发 日
                                     资有限公司
                                                    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其持有的发行
                                                    人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
苏州中拓投资 有的发行人本 2012 年 01 月 19
                                                     2015-1-18   严格履行
有限公司         次发行前已发 日
                 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其持有的发行
                 人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发行人本
                 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
                 其持有的发行
自然人股东高                      2012 年 01 月 19
                 人本次发行前                        2015-1-18   严格履行
天舒                           日
                 已发行的股份。
                 在作为监事的
                 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本人作
                 为扬子新材的
                 股东期间,不会
上海勤硕来投
                 在中国境内或
资有限公司;胡
                 境外,以任何方 2012 年 01 月 19
卫林;高天舒;苏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式(包括但不限 日
州中拓投资有
                 于其单独经营,
限公司
                 通过合资经营
                 或通过拥有另
                 一公司或企业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股份及其他
                                                     权益)直接或间
                                                     接参与任何与
                                                     扬子新材构成
                                                     竞争的任何业
                                                     务或活动。如有
                                                     任何违反上述
                                                     承诺的事项发
                                                     生,本公司/本
                                                     人愿承担由此
                                                     给扬子新材造
                                                     成的一切损失
                                                     (包括直接和
                                                     间接损失)。
                                                     本人及近亲属
                                                     在本人任职期
                                    胡卫林;步江;许 间及离职后半
                                    孝男;金跃国;陈 年内,不从事自
                                    良华;马忠普;高 营或为他人经 2012 年 01 月 19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天舒;朱建明;陆 营与发行人同 日
                                    铮;杨建仁;秦昌 类的业务,也不
                                    和               从事与发行人
                                                     利益发生冲突
                                                     的对外投资。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5.00%    至                         15.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540.15   至                     2,083.73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11.94
(万元)
                                             受全球宏观经济持续低迷的影响,下游行业投资力度的减弱,影响了对有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机涂层板产品的需求,使得行业供求矛盾突出。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4,919,431.40                        280,216,279.4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1,627,765.10                        118,373,145.60
    应收账款                                              106,078,972.95                         60,128,167.51
    预付款项                                              278,941,640.07                        104,520,902.4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152,874.97                          1,915,956.7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83,523,962.87                        178,480,124.1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8,024,359.51                          8,347,145.13
流动资产合计                                              839,269,006.87                        751,981,720.9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31,033,827.40                        338,994,181.17
    在建工程                           2,649,160.67                          1,699,462.1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5,876,589.95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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